
广州亚残运会(广州2010亚洲残疾人运动会),将于2010年12月12-19日在中国广州进行。为保障广州亚残运会成功举办,并尽可能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现进行广州亚残运会赞助企业征集,欢迎境内外企业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向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提交应征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有意向赞助广州亚残运会的企业、机构(以下简称“应征企业”)。
二、征集内容
根据广州亚残运会赞助计划,赞助企业分三个层级,包括合作伙伴,赞助商和独家供应商。其中,计划征集合作伙伴4个,赞助商8个和独家供应商若干个。
合作伙伴的赞助基准价位为人民币1000万元,赞助商的赞助基准价位为人民币500万元,独家供应商的赞助基准为人民币200万元。上述金额均为现金。
赞助企业享有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授予的一系列相关权益和机会。不同层级赞助企业享有不同的权益回报。赞助企业享受权益的时间为自广州亚组委授权之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
三、征集类别
本次征集的赞助产品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汽车、服装、饮料、移动通讯服务、固定通讯服务、电力、移动通信设备、家电、保险、航空、银行、石油、天然气、石化、互联网内容服务、物流服务、培训服务、软件、计算机、家具、日化产品、翻译服务、体育服装、体育器材、健身设备、办公用品、奖牌、信息技术及服务、文件出版和印刷、数字影像制作、音响、摩托车、快餐、餐饮服务、医疗设备和服务、啤酒、葡萄酒、乳制品、食用油、食品类(包括冷冻食品、巧克力、饼干、功能性食品等)等。赞助类别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其他未列明产品/服务的类别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以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认可及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应征条件
(一)应征企业同意为广州亚残运会、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提供资金、产品、技术或相关服务;
(二)应征企业须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力量、服务能力和优质的产品;
(三)应征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四)应征企业原则上应以单一企业品牌/特定类别参加赞助企业征集;
(五)应征企业须保证,无论是否应征成为广州亚残运会赞助企业,都不会泄漏任何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认为将对本次征集活动产生实质影响的保密性信息,不会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对是否响应本征集公告及是否参加广州亚残运会赞助企业征集活动进行商业性宣传,或者暗示与广州亚残运会、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或广广州亚残运会市场开发计划存在任何关联。违者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应征费用
应征企业参加应征活动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应征企业自行承担。
六、应征程序
(一)应征企业向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提交应征文件。
(二)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收到意向文件后对应征企业进行资格评审。
(三)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与通过资格评审的应征企业按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分别进行谈判,原则上每个赞助产品类别最终确定一名赞助企业,并签署《广州亚残运会赞助协议》。
(四)各类别产品/服务经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与赞助企业签署协议确认并在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官方网进行发布后,该类别产品/服务即停止征集。
七、应征文件
(一)应征企业向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提交如下应征文件,正本1份(需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副本3份:
1.应征企业承诺函(附件2);
2.应征企业赞助方案(附件3);
3.相关资质文件及资料,包括:①应征企业最新年审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正副本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②应征企业数据表(附件4);③应征企业最近三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交成立以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④应征企业曾经赞助的主要体育活动;⑤应征企业认为有必要附加的与应征企业资格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材料;
应征文件的语言为中文或者英文。以英文书写应征文件的,应同时提交一份中文翻译件,如果两者发生冲突,则以中文为准。
(二)应征文件格式文本的获取:
应征文件的格式文本可登录广州亚残运会官方网站(www.gzapg2010.cn)下载或到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市场开发部领取。
(三)应征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第一层级 合作伙伴: 2010年3月31日17时;
第二层级 赞助商: 2010年4月31日17时 ;
第三层级 独家供应商: 2010年5月31日17时。
(四)应征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天河路299号广州亚运体育文化中心119室,邮编:510620。
应征企业须在提交应征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密封后的应征文件快递邮寄或当面递交到接收部门,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接收部门: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市场开发部。
联系人及电话: 章先生 020-38005314
郑先生 020-38005318
电子邮箱:zhangyejiang@gz2010.cn
zhengxuedong@gz2010.cn
九、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保留的权利
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在本次征集活动中保留以下权利:
(一)对本征集公告进行修改和补充;
(二)更改本次征集活动的时间安排;
(三)在任何时间,接受或拒绝任何应征文件,以及更改或取消征集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且无需向应征企业解释原因;
(四)对本征集公告及其附件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3.应征企业赞助方案
4. 应征企业数据表
广州亚残运会组委会
二○一○年一月十四日